印發促進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鼓勵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寧政辦發〔2022〕16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戰略部署,根據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等國家9部委《關于推動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21〕73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自治區工作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推動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提升均等化水平、優化供給模式、構建長效機制、促進產業融合為重點,實現農村客運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更好滿足農村地區群眾出行需要,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政策保障。突出農村客運公益屬性,推動落實各地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強化政策扶持和基本保障,推動完成政府主導、行業指導、部門聯動的農村客運工作機制。
堅持服務民生,固本強基。進一步鞏固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成果,聚焦農村客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加快提升農村客運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滿足農村地區群眾全方位、多層次出行需求,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因地制宜,共享融合。各地要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與郵政、供銷、旅游、商務等部門協同機制,統籌農村出行需求、產業發展、資源稟賦,推進農村客運、貨運、郵政快遞、旅游、商貿(以下簡稱客貨郵游商)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構建“一點多能、一網多用、功能集約、便利高效”的農村運輸發展新模式,更好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堅持改革創新,統籌推進。鼓勵各地先行先試、示范引領,激發市場新活力,培植發展新動能,打造供需更加匹配、保障更加有力、服務更加優質的農村客運發展模式,全面提升農村客運發展質量。
(三)發展目標。在鞏固建制村100%通客車成果的基礎上,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農村客運服務體系。農村交通出行條件顯著改善,基本出行服務保障能力持續提升,安全運輸、規范運營水平明顯提高,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有序推進,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轉型全面促進,鄉鎮通公交率達到70%以上、建制村通公交率達到50%以上,農村營運客車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達到100%,鄉鎮綜合運輸服務站服務能力不斷增強,客貨郵游商融合發展持續深化,可持續發展機制基本建立,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城鄉融合發展作用明顯增強。
二、重點工作
(一)強化規劃引領。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編制“四好農村路”發展規劃,推動農村地區公路提檔升級,進一步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設施,改善農村客運安全通行條件。鼓勵在交通便利、人員集中的區域規劃建設鄉鎮綜合運輸服務站,加強對既有鄉鎮客運站、交管站、公路養護站等設施的升級改造,打造具備客貨郵游商、供銷、養護管理等綜合服務功能的節點設施。新建、改擴建公路要按照“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的原則合理設置農村客運停靠站點,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建設港灣式??空荆劳写寮壘C合服務設施建設完善村級客運站亭(牌),加強農村客運站點管理養護,改善農村客運候車環境,制訂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建設、管理、養護和農村客貨郵游商、供銷等協同發展。市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縣級人民政府規劃編制的指導。(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牽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供銷社、鄉村振興局、寧夏郵政管理局配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具體落實)
(二)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統籌城市公交、農村客運融合發展,推進城市公交向鄉鎮延伸和農村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共享汽車客運站、公交站和鄉鎮綜合運輸服務站,健全統一服務標準、統一運價水平、統一管理方式、統一稅費支持的政策保障體系,推動農村地區客貨郵游商融合發展,各地要積極開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等示范創建工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牽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供銷社、鄉村振興局、寧夏郵政管理局配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具體落實)
(三)整合農村客運資源。各地要采取多種措施解決農村客運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管理弱化等問題,優化整合農村客運資源配置,支持管理規范、抗風險能力強的客運企業集約化經營,實行公車公營,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提高車輛運營效率。鼓勵開通客貨郵游商合作線路,實現客運車輛代送郵件快件。(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牽頭,自治區商務廳、供銷社、寧夏郵政管理局配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具體落實)
(四)推行多樣化的農村客運運營模式。合理規劃布局農村客運線路,做好農村客運網絡和城市公交網絡的合理銜接和有效融合,以“城鄉公交+班線客運公交化改造”為主,提升公交化服務的覆蓋范圍和通達深度。暫不具備公交化運營的農村地區可采取定班定線、區域經營、循環運行、預約式響應以及開行趕集班、周末班等運營模式,滿足農村群眾的出行需求。要加大農忙時節、節假日、農民工集中返鄉返崗、師生返校、鄉村旅游節慶活動等重點時段營運客車班次密度,通過開通農忙時段包車、學校通勤車等定制客運,切實保障農村群眾“行有所乘”。(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牽頭,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配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具體落實)
(五)優化車輛配置結構。按照“因地制宜、安全適用、環保節能”的原則,推動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根據道路狀況、客運需求等實際,道路客運企業應選配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客車。在保障農村群眾乘車需求和出行安全的前提下,推廣應用客貨兼顧、經濟適用的農村客運車型。對客流量極少的農村客運線路實行預約式響應。農村客運原則上應采用7座以上營運客車,確有困難的地區可采用5座小型客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共同協商做好道路客運企業配置5座營運性小型客車的證件辦理工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牽頭,自治區公安廳配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具體落實)
(六)提升汽車客運站綜合服務能力。在保障汽車客運站基本運輸服務功能前提下,可根據客流變化和市場需要,鼓勵汽車客運站拓展旅游集散、郵政、商貿等服務功能,提升綜合運輸服務水平。各地要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網絡,加快改造提升運輸服務站點,增強節點設施綜合服務能力,滿足農村群眾出行、農產品進城、生產生活資料下鄉需求。對于經營狀況困難的汽車客運站,各地可根據實際運營狀況適當給予安全管理補助。(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牽頭,自治區財政廳、商務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供銷社、寧夏郵政管理局配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具體落實)
(七)健全農村客運安全運輸監管機制。各地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農村客運安全運輸監管職責,健全縣管、鄉包、村落實工作機制。公安、交通運輸、應急、農業農村等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強化協同治理農村客運安全監管力度,加強農村客運事中、事后監管。堅決禁止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法載人,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道路客運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司乘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保障農村客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營運客車必須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實行運行過程實時監控。有條件的地區應在農村客運車輛上應用駕駛輔助系統(ADAS)和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確保農村客運車輛安全運營。(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公安廳牽頭,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應急廳配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具體落實)
(八)提升農村客運服務能力和水平。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完善《農村旅客運輸服務規范》,不斷提升標準化、規范化服務能力。在農村客運車輛上積極推廣移動便捷支付功能,逐步與城市公共交通實現一卡通行。各地要統一建設農村客運站牌,規范站牌服務信息,具備條件的應將農村客運線路與班次信息融合到公交信息平臺,逐步實現站點班次一鍵可查、車輛位置一鍵可知、預約服務一鍵可約,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精準的乘車服務。充分利用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及時掌握群眾訴求,切實保障群眾乘車權益。(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具體落實)
(九)建立長效穩定的可持續發展機制。各地人民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建立與地方財政能力相適應的投入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農村客運可持續穩定發展。建立健全農村客運服務質量考核機制,鼓勵引進第三方考核評估,強化考核結果應用,推動實行服務質量考核與地方財政補貼掛鉤機制,引導經營者不斷改進安全管理和服務。各地要優化完善本地區農村客運油價補貼政策,強化績效考核,統籌用好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提升農村客運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促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自治區將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納入效能目標管理體系,與重點民生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財政廳牽頭,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配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具體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人民政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和責任落實。自治區建立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應急廳、供銷社、鄉村振興局、寧夏郵政管理局等12個部門組成,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作為召集單位;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審議、協調解決全區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重大問題。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統籌解決農村客運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二)加大保障力度。強化經濟社會規劃、國土空間規劃、鄉村振興規劃等對農村客運發展的指導作用。自治區財政、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制定道路運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農村客運發展,對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縣(區)等創建工作給予以獎代補資金支持。各地人民政府要將農村客運相關支出納入本級公共財政預算,建立農村客運運營財政補貼機制。
(三)加強督促落實。自治區交通運輸、財政、公安、應急等部門要加強對各地農村客運發展、建制村通客車率、農村客運安全和財政資金安排等情況的督導檢查,健全農村客運發展情況通報與評估制度,推動落實地方人民政府主體責任,確保全區所有鄉鎮和建制村農村客運持續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