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擬修訂地方道路運輸條例,兩客一危車輛未安裝智能視頻將最多可能罰款5000
近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正在組織開展《天津市道路運輸條例》立法起草工作,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3年2月16日。
《條例》表示,目前,天津市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已達345696人,營運客貨運力規模分別達到8896輛和137985輛。但道路運輸行業在支撐保障天津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仍然不同程度上存在規模化程度不高、服務水平參差不齊、新舊業態融合不夠等問題,嚴重制約了天津道路運輸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天津市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亟需解決的問題:
道路運輸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從業人員專業技能不足、違章作業頻發,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工作開展不扎實;“兩客一危一重”車輛動態監控監管措施還需要進一步優化;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等破壞運輸秩序的行為依然存在;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有待完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信用管理機制亟待建立。對于商用車車聯網行業而言,值得關注的一條是,《條例》擬要求完善安全監管手段:道路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當配備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終端設備和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等應當按照規定使用衛星定位終端設備和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不得擅自關閉。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對其車輛和駕駛人員實施動態監控。違反該條例的,如道路運輸經營者未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終端設備、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或者未按規定對車輛、駕駛人員實施動態監控的,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相應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
該處罰的罰金額度要高于55號令:《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號)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道路運輸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一)道路運輸企業未使用符合標準的監控平臺、監控平臺未接入聯網聯控系統、未按規定上傳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的。也要高于《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相應的處罰要求:2022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則規定: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六)道路運輸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未安裝衛星定位終端設備、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未保持設備裝置正常使用狀態,或者未按規定對車輛安全行駛情況實施動態監控的。
天津的征求意見稿以及浙江的修訂實施稿,都只對兩客一危車輛安裝衛星定位終端設備、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做出要求,但并未要求重型卡車等兩客一危以外的營運車輛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也未對未安裝的企業、駕駛人員做出處罰的條款,畢竟國家層面的《道路運輸條例》仍在修訂之中,只有國家層面的《道路運輸條例》明文要求,各地方才能將此寫進地方《條例》中,但不知何時修訂通過并正式實施,只是這時間不會要太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