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1年度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科學研究院、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為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產品質量監管,不斷提升道路運輸服務水平,依據《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交科技規〔2020〕2號,以下簡稱《辦法》)等,交通運輸部組織實施了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以下簡稱車載終端)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部組建了抽查對象信息庫,隨機抽取了被抽查企業,并在監督抽查檢驗機構庫中隨機選取了國家汽車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通州)、交科院檢測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交通運輸通信信息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具體承擔監督抽查工作。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為牽頭技術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各檢驗機構隨機選派抽查人員,嚴格按照部有關文件要求和相關標準規范開展監督抽查工作。
二、抽查結果
在北京、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廣東等8個省(市),共抽取了26家企業生產的27個批次的產品,抽取樣品54個,抽查發現2個企業、2個型號產品不合格(見附件1),主要不合格項指標為車輛CAN總線數據、區域提醒、路線偏離提醒等,抽樣合格率為92.6%。
三、有關要求
車載終端是交通運輸行業重點監管產品,關系到道路運輸運行安全和服務水平。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產品質量,積極配合部開展好監督抽查相關工作,認真對待監督抽查結果,切實提升本地區產品質量。
(一)要將本次抽查信息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督促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盡快開展整改,按照《辦法》要求及時提交復查申請和整改報告,配合有關檢驗機構做好復查工作。
(二)要加強相關標準宣貫和實施監督,協調市場監管等部門,督促生產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強化質量管理,提升技術能力。要督促有關交通運輸企業和單位嚴把產品“準入關”,確保符合標準的產品進入交通運輸市場。
(三)要切實落實好產品質量監管職責,密切關注本地區行業重點監管產品質量變化,創新工作方法,建立產品質量監測預警和監管長效機制,加大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力度,為推動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可靠的產品保障。
附件:交通運輸部2021年度公路水路行業產品(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