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道路運輸領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動任務:重貨年內開始安裝智能視頻監控裝置
更新時間:2020-10-26
作者: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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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發布《關于深入開展扎實推進道路運輸領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顯示,廣東道路運輸領域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主要工作任務共分7大項、41小項、114細項,其中要求存量重貨車輛將在今年啟動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設備,并建立健全第三方安全監測機制,IOV114整理了與運輸信息化相關的工作任務,供諸位參考:第8項:加強數據信息互認共享。與公安部門加強數據共享和執法證據信息互認工作,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處罰力度。第16、17項:推動建立第三方監測服務機制和聘請專家指導服務制度。(1)篩選一批專業化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加強監督管理。(2)指導行業協會、科研機構定期向社會公告道路貨運市場供需狀況等信息,及時引導、合理調控市場運力。(3)調動行業協會、保險企業、相關安全技術公司等社會力量,制定危運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清單化管理制度;開放行業靜態、動態安全數據信息,鼓勵支持第三方機構組織或參與貨運/危運安全領域專項專題研究和技術開發,長期跟蹤跟進安全服務;結合推動安全生產責任險,推動建立危運車輛第三方監測平臺,引入第三方專業化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建立車輛從停放、啟動、運行、裝卸載和司機駕駛行為、車輛行駛行為的全主體、全鏈條、全流程動態監測機制。推動廣東省高速公路重點車輛動態監管預警系統應用。建立聘請專家指導服務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檢查。第31項:督促完善運輸車輛技術檔案。督促企業建立完善道路運營車輛技術檔案。第39項:強化客車、危貨車、重型貨車、公交車安全防護。其中要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安裝客車、危貨車、重型貨車車載智能視頻監控裝置,安裝公交車駕駛室隔離設施;2021年,鼓勵存量客車開展防爆胎裝置安裝等技防技改。第41項:提升危貨、重貨車輛安全裝備水平。(1)開展危貨車輛防撞報警系統相關標準貫徹實施。(2)推進重型貨車安裝、使用公安部門要求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或北斗衛星定位裝置)。(3)推進系統記錄的疲勞駕駛、超速等交通違法信息納入道路交通執法依據。其中要求今年底前,新增重點營運車輛安裝率100%,存量車輛安裝率90%以上;到2022年,危運車輛全部強制安裝遠程提醒監控系統,實行運輸過程實時定位及路徑記錄。第61項:加強危運動態監控平臺運行監管。建立動態監控系統服務提供商的信譽考核機制,采集監控服務提供商質量、信譽情況,建立市場淘汰退出機制。將監控系統運行情況納入事故調查追責范圍,嚴格查處監控系統數據篡改、信號異常和企業監控脫崗失職行為。將在今年內出臺動態監控系統服務提供商的信譽考核機制。第90項:強化源頭治超工作。會同公安、市場監管建立源頭治超信息監管系統,推動四類企業、四類場站安裝出口稱重設施并聯網運行,防止超限超載車輛出站出場。加快推進治超站稱重設施聯網,落實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稱重和違法超限超載禁入。嚴查超限超載違法,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深入推進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加強超限超載車輛及其處罰信息共享,切實落實“一超四罰”措施,對違法貨車及駕駛人、貨運企業和源頭裝載企業實施處罰,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的納入失信當事人名單進行聯合懲戒。對買賣“路牌”收取保護費、貨車非法超限超載、貨車非法改裝、黑加油站點非法販油等行業亂象,進行集中整治。第104項:建設完善信息化監管平臺。構建行業智能化安全管理體系,以“互聯網+監管”為抓手,自行或依托第三方專業化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應用符合企業實際的生產全過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建立電子清單,推動運營全要素數字化,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記錄、通報、報告的閉環管理,推進監管技術和信息歸集共享。第105項:實施危運電子運單管理。全省范圍實施危運電子運單管理,強化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配合建立危廢各環節轉移聯單制度,加強對覆蓋危廢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監管。